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45
  • Tax100会员 33641
查看: 138|回复: 0

【惠税问答 满意U享】第十三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一)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3-9-4 20: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惠州税务
标题: 【惠税问答 满意U享】第十三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TUwMTEyNw==&mid=2650167772&idx=4&sn=16cae11ed61477dfdb499e5b5c0774d5&chksm=8796f774b0e17e625f3f3e6bb58bb708eaec89ef295a4d3ceab57f1c2f53db2cd069a9d3dba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4 17:08
二维码: -





惠税有为 非常满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力度,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近日发文,延续优化完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总结起来主要有10项,其中4项阶段性政策,在优化完善并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其他6项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最新的税费政策,惠州税务开设了【惠税问答 满意U享】栏目。今天我们主要介绍4项阶段性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二、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您学会了吗?

非常满意只是基本标准
我们百分努力,只为您非常满意
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编发:惠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600_169382940798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