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428
Tax100会员
3321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西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68
|
回复:
0
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
[复制链接]
广西政策君
广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837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837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51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837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512 积分
积分
18376
发消息
2023-9-4 19: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钦州税务
标题:
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E0ODQ3Ng==&mid=2652469216&idx=1&sn=b2b03493695de4ad9902ba4ea402be96&chksm=f7c98ef3c0be07e51412ae0ee8c0e0b66d646dfaeaaffb421fec0b1d8223606979cc2e4200f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1 18:35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
(2023年1号)
为做好钦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02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80元、各级财政补助640元。
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1020元/年。
三、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点击“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菜单进入“用户认证”→选择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录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并确认进入“社保缴费功能列表”→城乡居民缴费→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进入“缴费信息选择”→选择并确认“缴费险种、经办机构、缴费年份”→选择“查询”→选择“缴款方式(微信支付)”→确认支付→支付成功。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个人账户支付人登录并实名认证后,选择缴费后下拉到底部,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根据提示填入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提示完成缴费。
3.微信城市服务缴费。微信识别下方小程序码或在微信中依次点击微信右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选择“社保缴费”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居民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缴费年限”→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无误后“去支付”→使用微信或任意银行卡支付,完成缴费。
4.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打开支付宝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支付宝主页面中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选择“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输入居民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缴费年限→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使用支付宝或任意银行卡支付,完成缴费。
(二)签约扣费。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三)柜台缴费。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四)其他代收。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等单位代收。
四、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等线上渠道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打印)。
五、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城乡居民在2024年2月29日前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2024年2月29日前缴纳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逾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2024年2月29日后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缴费的,在2024年2月29日前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可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4年2月29日后缴纳2024年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职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转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农村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参保人员可享受的医保待遇
(一)财政补助。国家对在规定时期内参保人员给予不低于640元的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
(二)门诊治疗。参保人可在我市的一、二、三级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在村卫生室(社区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以上医院每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分别不高于59.5元、75元、97.5元,门诊统筹可分别享受85%、75%、65%报销待遇,每人每年限额支付300元。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人申请获得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可享受慢病医保待遇。高血压(非高危组)、严重精神障碍起付线0元/人·月,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起付线10元/人·月,其他病种起付线20元/人·月,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65%、50%,最高支付限额由6百元到8万元不等(其中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病种合并住院计算年度支付限额)。
(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参保人住院治疗先扣除起付线(年内第一次住院,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然后按住院报销比例(市内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90%、75%、60%)享受报销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即23.12万元。参保人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医保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2万元的再给予不低于60%报销,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对于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人群再给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不低于50%的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不同情形设置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依申请医疗救助。
(五)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在校学生在本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以及上下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5000元以下,可享受80%医保报销;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规定比例支付。
(六)生育保障。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在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以上医保待遇以政策文件为准,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七、其他事项
选择委托金融机构代扣费款的缴费人,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所缴费款及时足额存入代扣银行存折(卡),以便统一划扣。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缴费事宜请咨询0777-5812366(灵山税务、浦北税务、钦南税务、钦北税务);0777-5512366(钦州港片区税务)纳税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33或辖区医保部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内蒙古
江苏
浙江
辽宁
广东
湖南
热点答疑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