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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批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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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4 19: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蚌埠税务
标题: 9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批扣提醒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E5OTQyMg==&mid=2651782158&idx=1&sn=9b44d7bba25ccfa2d6172e05a8b78621&chksm=80eb5d1fb79cd409e101b39ca08f8800eec757fb588e3306c8c9740a8522217ecae1c16f5d5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2 12:12
二维码: -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请注意:为保障您的社保待遇,按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9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从766.4元/月调整为803.8元/月,并需对2023年1-8月间缴纳养老保险且缴费额低于最低标准的正常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差额补收,每月补收37.4元,最多补收299.2元。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变。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将于2023年9月4日起对2023年当期费款及2023年1-8月的养老保险补扣部分批扣,请您4日前在扣款银行账户中足额存入费款,避免扣款失败。如您存在多个月份的补收差额部分社保费,扣款成功后将收到短信提醒(短信提醒按费款月份逐条发送)。如果此次批量扣款失败,您也别担心,我们后续会安排再次批扣。
来源:蚌埠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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