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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说税 | 我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了一家超市,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也会用于家庭支出,无法划分,应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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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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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 03: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七台河税务
标题: 小七说税 | 我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了一家超市,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也会用于家庭支出,无法划分,应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MDA5ODU0NQ==&mid=2247510404&idx=5&sn=c3ba1e470c3ce887fd93dab2f4a96b1b&chksm=ebbf4a1adcc8c30c93ecba5d8d47e8f88615a8f5bcbb61bdd66e3bd7b9ec773116363fc32f2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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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说税
问:我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了一家超市,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也会用于家庭支出,无法划分,应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END
来源:七台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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