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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安徽省2022年审计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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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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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年度报告:安徽省2022年审计报告发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30 06: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518124&idx=2&sn=967f127e0db4e48f8fb85ea8655d4119&chksm=c09b1f92f7ec968434c8a0ed1cc54d907fa64613de30c3dd89616cffefbd953c386aad76981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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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1830期)

安徽省审计厅2023年第1号公告:关于安徽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7月27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王召远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工作要求,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敢于担当,紧紧围绕稳经济、优环境、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省审计厅对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效。严格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276.9亿元,省级助企纾困资金27.7亿元一季度拨付到位。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实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阶段性减免房租等政策。全年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707亿元,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1167个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总投资规模超过1.5万亿元。
——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围绕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涉农资金投入保障,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991.9亿元,增长5.2%。投入115.8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514.5万亩。全省财政科技支出507.6亿元、增长22%,有力支持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安排资金5.4亿元,推动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统筹资金5.3亿元,深入推进数字安徽建设及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
——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全省财政投入资金920.7亿元,实施20项民生实事和10项“暖民心行动”。统筹安排资金29.1亿元,支持就业。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420.9亿元,增长8%。财政投入资金175.1亿元,支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等。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610元/年、84元/人。
——财政领域重点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改革2023年预算编制方式,零基预算改革实质性推行,编制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加强政策、项目、资金整合。政府采购“徽采云”监管系统、电子卖场上线运行,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优化涉企预警项目资金审核机制,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省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情况,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省统筹投资情况。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4113.2亿元、一般债务及调入资金等收入1224.6亿元,收入总计5464.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4.2亿元,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336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及上解中央等930亿元,支出总计5429.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8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127.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等52.4亿元,收入总计2255.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4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026.9亿元、对市县补助等97.8亿元,支出总计2237.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1.6亿元,支出总计46.2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806.1亿元,支出总计1405.9亿元。
2022年,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省级统筹投资15亿元,其中安排省级支出11.42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58亿元,主要投向高等职业教育、重要河段治理、服务业发展、工业“三高”及高技术产业化等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注重精准、可持续地实施积极财政政策,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决算草案编报方面。
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完整。总预算会计少记对国有企业的股权投资30.25亿元,决算草案中的资产负债表也未反映上述股权投资情况。
(二)预算编制方面。
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391.03亿元,其中省财政厅代编预算240.16亿元,占61.42%;省统筹投资安排的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等项目预算共计2.3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占省统筹投资年度预算的19.73%;省财政向已结转1184.51万元的9个项目继续安排预算10524.34万元,年中调减4407.9万元后,当年预算仅使用34.9%,年底结转增至3627.58万元。
(三)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预算收入应缴未缴。34家省本级参保单位累计欠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763.49万元;4个财政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116.2万元未上缴国库。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严。由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工作推进缓慢、任务变更取消等因素,56家单位6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29家单位29个项目年初安排预算16193万元,实际支出19953.77万元;84家单位117个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实际支出7.27亿元。
3.部分预算分解下达不及时。省统筹投资安排的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试点等14个项目6520.28万元,当年12月才下达投资计划。
4.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4个省统筹投资预算安排的项目9192.41万元当年未执行;因前期工作未完成,3个重要河段治理建设项目当年未开工建设,涉及资金1337万元;因未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工作任务变更,2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原安排预算金额1065.8万元,实际支出301.21万元。
(四)财政管理方面。
1.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指定具体用途,涉及金额6.17亿元;2项省级转移支付从组织项目申报到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至项目单位分别耗时5个月、7个月以上,涉及资金1.86亿元;7所高校、4个市和1个县违规使用2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28亿元;截至2023年4月底,2个市、6个县(区)尚有2022年及以前拨付的1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39亿元未使用。
2.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分数据不够准确。2021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有27家部门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合计比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多5.73亿元,无形资产净值合计数比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多0.68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3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34家所属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及信息披露方面。一是6个部门和16家所属单位未将以前年度结余、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其他收入等纳入预算,涉及金额7185.15万元。二是3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预算编制未充分考虑历年组织收入和项目实际支出情况,预算数与执行数差异较大。三是4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437.24万元。四是3个部门3个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项级科目或具体使用单位和金额。五是2个部门决算报表(草案)收支数据填报不准确、1个部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一是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非税收入4098.83万元应征未征,6个部门和16家所属单位非税收入676.15万元未及时上缴。二是2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安排项目支出825.5万元。三是5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60%,涉及未使用资金6199.59万元。四是6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提前支付合同款及其他费用361.22万元;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改变资金用途支出161.56万元。五是2个部门未制定政府采购、验收管理等内控制度或制衡机制不健全;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直接指定或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等进行;2个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监管不到位,导致违规中标;5个部门采购项目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存在验收不规范、合同未执行或执行进度慢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1个专项资金未修订完善管理办法,2个部门6个专项资金未明确执行期限,最长的已执行近10年。二是4个部门对专项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不严,7个项目分配资金时存在申报资料审核不严格、评审规则不健全、资金分配不够科学等问题。三是由于项目进度缓慢、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等原因,7个部门部分专项资金存在闲置现象,截至2022年末,未使用资金19565.5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8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值设定不合理,细化量化不够。三是7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不规范。四是5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历年滚存结余或闲置资金5862.14万元未有效盘活。五是2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876.34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涉企减负、职业教育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
(一)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审计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优质粮食工程等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方积极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成效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抽查19个县(市、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发现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中有14.01万亩位于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3.13万亩“非粮化”“非农化”、648.12亩抛荒。
2.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方面。一是管理不到位。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存在未设立管理机构、未出台管理制度、未实行岗位责任制等问题;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存在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不达标、土地闲置、违法占地等问题;5个县(市)农事服务中心应装未装信息化终端、信息管理平台使用率不高。二是资金使用不及时。由于项目谋划不及时、相关部门未能形成工作合力,13个县(市、区)农业发展资金4521.75万元长期滞留在财政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7个县(市、区)的2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项目存在未履行变更程序、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未进行竣工决算等问题,涉及投资1521.36万元。
3.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方面。截至2022年底,省级下达的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13363.8万元中,3227.8万元拨付至企业,其余滞留在市县。
(二)涉企减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13个省级部门减负降费、精简行政审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涉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减负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6个部门和10家部门所属单位收取的211户企业保证金889.07万元清退不及时;1个部门和2家所属企业未按规定减免1户中小微企业、20户个体工商户房租49.69万元。二是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未及时精简取消30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51项申请材料;1个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三是涉企服务有待进一步规范。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设置特定业绩作为评分项,差别对待潜在投标人;1个部门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2户企业预付款32.65万元。
(三)职业教育政策落实审计情况。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14所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4所院校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和高职扩招工作相关要求,在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教育改革落实不到位。2所院校未制定“放管服”教育改革相关实施细则、学术评价制度等,4所院校未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2所院校未将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指标范围,8所院校“十三五”规划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二是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推进力度不够。10所院校未建立适应开展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组织方式和管理制度;2所院校对校企合作项目监管不力,部分实训基地存在乱收费、未提供实习实训岗位问题;3所院校校企合作内容较为单一,以提供实习岗位为主,在专业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深度不足;3所院校的部分校外实习实训单位未开展实质性活动,2所院校的部分校企合作项目签约后未启动运行。三是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有待加强。6所院校未完成年度职业培训任务,6所院校未制定职业培训工作方案、未明确具体目标和细化措施,3所院校未分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
四、风险防范审计情况
(一)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审计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结合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延伸审计了9个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方、部门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在补齐市政设施短板、改善市民人居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不科学。4个市、3个县的12个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存在预测项目盈利率过高、多估算项目收入等问题,项目实际收益难以覆盖本息。二是违规改变项目建设内容。3个市、1个县的7个项目未按实施方案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方案出入较大,涉及资金8.12亿元。三是违规使用专项债资金。1个市、2个县存在开发区管委会或融资平台公司阶段性挪用专项债资金问题,涉及金额2.75亿元;2个市使用专项债资金回补国库垫款之外自有资金支付的费用共7.32亿元;1个市、1个区将专项债资金超范围用于前期费用1273.48万元。
(二)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审计情况。对10支省级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主管部门和省属企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基金服务产业布局、助力“双招双引”,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子基金出资不到位。5支子基金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完成出资,涉及应出资金额12亿元。二是部分基金投向偏离目标要求。2支基金有37个投资项目不符合基金组建方案明确的投资方向,涉及投资金额14.24亿元。三是部分基金超限定金额、比例投资。2支基金投资的7个项目存在对单一企业投资额、债权投资额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上限问题,涉及投资金额7.57亿元。四是部分项目投后管理不到位。3支基金投资的10个项目,存在挪用投资款项、跟投不合规、触发回购条款未处置、项目退出收益未按协议分配等问题,涉及金额1.32亿元。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重大政策、回应民生关切,审计了“暖民心行动”、就业、住房、交通等领域民生资金和项目。
(一)“安心托幼”“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落实审计情况。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安心托幼”“老年助餐服务”两项“暖民心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抽查托幼机构832所、老年助餐机构1133个。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方、部门加快建设普惠性托育机构、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多渠道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市和2个区未按要求制定完善“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3个市未按要求制定非营利性民办托幼机构收费或延时服务收费标准,3个市、15个县(市、区)156个老年助餐机构、6个县(市、区)的29所普惠性幼儿园应享未享水电气热民用价格,4个县(市、区)对普惠性托幼机构的财政补贴标准不达标。二是部分机构运营情况不佳。1个市、13个县(市、区)52个老年助餐机构适老化改造不到位,5个县(区)75个老年助餐机构、3个县(区)5所幼儿园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1个市、7个县(市、区)58个老年助餐点停止或暂停运营。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全省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方、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不断优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16个市将就业补助资金1304.28万元用于办公经费、档案室改造等政策范围外支出。二是补助待遇发放不精准。16个市向1.36万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173.92万元。三是职业技能提升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市部分线上技能培训存在夜间集中连续学习的异常现象;2个市部分培训机构资质审核不严。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对6个市2020年和2021年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方、部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逐步加大建设投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5个市老旧小区底数不清,6个市的“居民改造意愿”民意调查不彻底、老旧小区改造制度不健全,2个市、1个县(市)未按要求编制“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二是资金使用不及时、不合规。6个市共有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9.94亿元未按要求及时分解下达,4个市仍有2020年及以前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42亿元未使用。三是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6个市152个项目长期不办理竣工结算;4个市、1个县(市)的1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招标采购程序,涉及金额9626.83万元。
(四)省重点城际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对4个省重点城际铁路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推进滞后。3个项目2021年度未完成投资计划、主体工程未及时开工并落实代建单位;1个项目部分工程推进较慢,其中1个标段年度投资减少3000万元。二是工程计价不规范。1个项目验工计价审核管理不严,对施工单位提前确认工程量2.69亿元。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3个项目未及时签订建设合同;1个项目代建单位在材料采购招标中设置限制性条款,招标程序不规范,其3个施工标段部分专项施工方案未履行审批手续。
(五)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8个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方、部门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2个市部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和解除信息未向社会发布;1个市未对部分新增涉气企业进行核查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2个市部分企业无许可证排污;3个市26家企业涉气违法信息未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6个市、2个县专项资金2.45亿元分配下达滞后。三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因前期选址变更、配套资金不到位等原因,1个市1个项目逾期1年以上仍未实施,2个市3个应完工项目截至2023年5月尚未完工。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企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13个省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和6所高校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的2家所属单位出租部分房产未公开招租,涉及面积2242.1平方米。二是2个部门及3家所属单位资产处置不及时,涉及金额488.91万元。三是2个部门、1所高校12770.44平方米房产被无偿使用、占用或长期未收取租金;3所高校房产出租收入322.19万元收取不及时。四是2个部门、3所高校及1个部门的2家所属单位15439.19平方米房产,3个部门44.31万元办公设备长期闲置。
2.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够扎实。一是1个部门所属单位未制定资产管理制度,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及时修订资产管理制度。二是2个部门、2所高校及1个部门的所属单位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变更手续,涉及房产面积84.59万平方米。三是1个部门和1个部门所属单位625.38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1个部门办公楼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1.17亿元。四是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45.26万元;1个部门办理资产无偿划转时,底数不清、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8321.59万元。五是3个部门及3家所属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数据不准确或信息不完整,涉及金额1192.55万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26户重点省属国有企业实行年度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省属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营方式、加强内部治理,企业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4户企业资产处置不合规,存在未经评估转让资产、低估资产价值等问题,涉及金额4.41亿元;3户企业部分土地、房产长期未办理产权证或闲置,涉及土地633.4亩、房屋6.74万平方米;3户企业房产出租管理不善,4337.24万元出租收入未收回。
二是会计信息失真。5户企业因合并范围不准确、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少计在建工程等导致资产、负债不实;4户企业多计营业收入24.65亿元;7户企业因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多计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等,多计利润14.46亿元;1户企业多预提各类费用2.27亿元,未及时注销表外科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4个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方能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自然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不严格。1个市未按规定时间制定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方案以及完成耕地“非粮化”的专项统计工作;1个市基本农田有1.96万亩闲置。
二是土地供应管理不到位。2个市846.6亩土地批而未征,1.37万亩土地批而未供;4个市2281.4亩供而未用土地闲置1年以上。
三是生态环保工作存在不足。1个市181个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未按时完成、存在污水直排水库问题;1个市未将受到环保处罚的35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7家规模化养殖企业无证排污,26个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16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率未达到保底处理量。
四是资源环境税费及项目资金征缴使用不到位。3个市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4.95亿元收缴不到位;1个市少征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1059.66万元,未上缴代征的省级水资源费831.6万元;1个市资金使用不及时,省财政下达的各类环保专项资金7407万元超过1年未使用。
七、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审计整改落实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列出清单,明确时限,监督其一一整改到位,研究发现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制度性建议,确保审计有效,促进发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健全完善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省政府召开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省审计厅建立“重大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报送省委以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约谈、回访核查等制度,开展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推动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623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425.24亿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避免)损失57.2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2038条,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293项。截至2023年5月底,2022年省本级查出的176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1733个,整改完成率98.35%。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期整改。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坚持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整改。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整改。省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加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力度,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任务,统筹财政资源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政策执行精准度,切实推动决策部署转化成具体项目。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精准落实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惠民政策。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健全项目管护机制,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政策落实效率与质量。三是注重不同领域政策的系统集成,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打通政策落实堵点,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增强“先谋事、后预算”理念,做好重点资金支出的前期谋划和项目准备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尽可能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实现“无感兑付”,最大限度让企业精准、全面、便利地享受政策资金红利。二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调剂,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明晰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界限,规范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三是加强对民生资金全过程的跟踪问效,严肃处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系统谋划,深化项目及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结果运用,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底线思维,加大对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力度。一是强化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审核、发行监管,严格审核专项债券平衡方案,防范债务偿付风险。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建立违规使用专项债资金通报机制。二是省属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基金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动态跟踪、风险监控、调整退出、绩效评估等机制,切实加强基金投后管理,健全事前引导、事中防范、事后监管相衔接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三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履行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强化资源环境相关税费征收和项目监管。
(四)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实效。一是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部门要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实行问题清单对账销号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动真格、见真章、有实效。二是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反弹回潮。三是审计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推动审计整改各相关方协同发力,形成更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共同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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