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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二百五十四期(我在拉萨和山南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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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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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 15: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二百五十四期(我在拉萨和山南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25388&idx=1&sn=3960ba2457eb6e5a4d9b79c4a8a16e00&chksm=bd55e0288a22693e65f6c3ef92b58ee38f4e81677244e257f11dd040095058cb25ba1d6a3ad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31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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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我在拉萨和山南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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