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205
  • Tax100会员 33669
查看: 216|回复: 0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3-8-30 01: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阜新税务
标题: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TQ0ODM1Ng==&mid=2247504988&idx=3&sn=17b12cfd18c8e900aeb4319c0547792c&chksm=ec2d9c97db5a15812d071d6d563447269ac576ee9a5bf88f699e23a6266d61aabf464b43b9e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29 09:02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413_169333141771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