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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扬州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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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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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30 01: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问答】扬州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520389&idx=3&sn=4de202516ea91c02f555296d33652883&chksm=ec1a430adb6dca1c9bacf4a6184578e8c71bfd62471d67988c5dc9bd283941c0d86de323b0d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29 19:38
二维码: -

1.领用数电票和税控发票如何扣减本月可用发票额度?
数电票和税控发票在领用时的本月可用发票额度扣减规则如下:
(1)数电纸票在发票领用时的领用额度不扣减本月可用发票额度,数电票和数电纸票在发票开具时根据实际开具金额扣减本月可用发票额度。
(2)税控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按单张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领用数量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税控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扣减本月可用发票额度。
(3)税控发票领用后退回自动恢复本月可用发票额度,若本月可用发票额度不足,可以临时申请调增。
2.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时,系统提示“访问后台数据获取发票额度时暂定赋额”,原因为该纳税人存在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比对不符或逾期未申报,应如何处理?
常见原因:
(1)纳税人存在逾期未申报情况;
(2)抄报申报顺序不符合“抄报-->申报-->比对(自动或手动)-->清零解锁”;
(3)存在比对异常情况。
操作指引:
(1)排查是否存在未申报或存在逾期申报产生的责令未处理的情况;
(2)如申报前税控设备未抄报税,需进行抄报后重新保存增值税申报表;
(3)经排查以上情况均无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比对异常排查及解锁。
3.使用数电票是不是必须注销税控设备?需要到办税厅办理吗?
不是。符合校验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具备远程注销税控设备资格。
纳税人会在打开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收到自动弹出提醒,提示信息为“尊敬的纳税人:您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是否需要为您远程注销当前税控设备?”。
系统会分别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联网启动及确认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时对纳税人的远程注销资格进行校验,只有两次校验都符合资格校验条件的纳税人,才能进行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操作。
远程注销资格校验条件为: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核心征管系统中存在数电发票(发票种类代码:14)票种核定,税控票种核定仅有04二联普票、05五联普票、1130三联专票、1160六联专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包括无税控票种核定);
3.核心征管系统中纳税人税控票种结存均为0;
4.核心征管系统中不存在正在办理未办结的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任务;
5.非成品油生产、经销企业,非机动车、二手车企业。
6.持有未注销的税控设备,并且未持报税盘。
4.税控设备远程注销怎么操作?远程注销前需要注意什么?
具备注销资格的纳税人每次联网打开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自动弹出提醒,提示纳税人是否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提示信息为“尊敬的纳税人:您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是否需要为您远程注销当前税控设备?”。
纳税人点击【确定】时,如资格校验通过,则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条件,是否启动注销程序?如确定启动,请保持税控设备在线,若中途出现网络中断、断电、设备接触不良等异常情况,请在本月内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以免影响您的后续申报!”。
纳税人点击【确定】后,系统自动执行税控设备注销一系列操作,纳税人远程注销成功后,提示税控设备远程注销成功,提示信息为“税控设备远程注销成功,请妥善保管税控设备,待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回收事宜。”。
建议纳税人进行税控设备远程注销操作前确认完成税控空白发票退回、税控已开具发票上传、税控发票的征期抄报。
5.8月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7月增值税报表怎么申报?一般纳税人登记在哪里操作?
至办税厅前台申报7月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然后8月按月申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模块申请。
6.单位地址搬迁了,税务怎么处理?携带什么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在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迁出,到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迁入。一般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公章、税控设备、空白发票(作废并验旧)、经办人身份证。
7.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开具数电票时,无法手动输入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应如何处理?
当前业务为建筑服务类,发票票样无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字段,开票时不允许填写。
8.小微企业最新“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如何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9.办税人员离职了,企业如何取消原办税人员电子税务局办理权限?
办税人员因离职或存在其他身份变动情况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删除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中本企业除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办税人员。
操作步骤
第一步】企业业务登录后,进入账户中心,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平台展示出本企业当前所有办税人员信息。
第二步】设置“姓名”“身份类型”查询条件检索出要删除的办税人员。
第三步】点击要删除的办税员操作列中的【删除】按钮,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删除与该办税人员的关联关系吗?”。
第四步】点击【确定】按钮,删除该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关联关系。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解除办税人员关联关系的,无需办税人员确认。
来源:扬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编发: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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