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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惠云笔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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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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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9 04: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咸宁税务
标题: 税惠云笔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OTI3ODE1NQ==&mid=2247510498&idx=3&sn=5bed1f055e07dba507f2b66cfbdfa31b&chksm=9774ac46a003255097ef378b9510c102b27bfcdb774f2fd2d97d4731b28bf3635485b3cb315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28 12:00
二维码: -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做出后续安排,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联合有关部门连续发布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公告,延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为加速政策落实落细,让政策红利更好惠及经营主体,为企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我们按照享受主体、政策要点、执行期限、政策依据、延伸阅读等的体例进行整理,专设了“税惠云笔记”栏目,供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财税人员参考使用。
今天的笔记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享受主体
发生研发费用的企业
政策要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
执行期限
长期实施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
延伸阅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编辑:咸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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