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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30 10:22 编辑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岸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这是唐代诗人刘禹锡对夏至天气恰如其分的描写。夏至,古时又称“夏节”、“夏至节”。古人说:“日长之至,日影短至,至者,极也,故曰夏至”。太阳运行至黄经90°时为夏至交节点,一般在公历6月21-22日交节。
夏至这天是炎热夏天真正的开始,红火的日子还在后头,稳步落实的减税降费将惠民利好送至千家万户,减了负担,添了动力,让满满的幸福不止一夏。接下来就让我来讲述小微企业相关利好政策。
0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0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0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0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注: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将延长到2020年年底。)
0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纳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夏至这天,太阳直射北回归线,此时北半球各地的白昼时间达到全年最长。对于北回归线及其以北的地区来说,夏至日也是一年中正午太阳高度最高的一天。希望有了我的陪伴,给大家带来的快乐,就和夏天的白天一样长。
"不过夏至不热",“夏至三庚数头伏”,夏至虽表示炎热的夏天已经到来,但还不是最热的时候,夏至后的一段时间内气温仍继续升高,大约再过二三十天,就是最热的天气了。大家要注意夜间及早休息,时刻保持心情的畅达,酷热盛行,请注意防晒和防暑。
夏至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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