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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税而来·每日一问】22年成立的企业,办理22年汇算清缴以后不是小型微利企业,23年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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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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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5 17: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渭南税务
标题: 【渭税而来·每日一问】22年成立的企业,办理22年汇算清缴以后不是小型微利企业,23年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jA1NzY2OA==&mid=2652074555&idx=4&sn=b8ed885d07d03cb3813c178c331793f7&chksm=8cc0ab90bbb72286f2678bf98f5d7a219ff90e528bf42b56b938da5b409ed2c301aafd64f6f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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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2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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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成立的企业,办理22年汇算清缴以后不是小型微利企业,23年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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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韩城市税务局
编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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