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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这里有一份清查告知书,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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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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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4 06: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普陀税务
标题: 叮!这里有一份清查告知书,请查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UyNzQzMA==&mid=2651445641&idx=1&sn=dd81510071613195ba9c2ae07781b762&chksm=8b408ee0bc3707f6c7ef7bce19974c408528a2f0079fd5350d98732d3ca4bec5636b91c1925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23 10:28
二维码: -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2023年8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为什么要开展单位清查?
普查对象需要准备什么?
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我们准备了
《普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普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

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普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上海市普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

普陀区经普办021-52564588*2383
长寿路街道经普办021-62277887*3051或3052
曹杨新村街道经普办021-52520065、021-52520067
长风新村街道经普办021-62857326
宜川路街道经普办021-65870265
甘泉路街道经普办021-63061835
石泉路街道经普办 021-62250286、021-62250288
真如镇街道经普办021-52857491
万里街道经普办021-60761806
长征镇经普办021-52708981
桃浦镇经普办 021-62848793

衷心感谢您对普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上海市普陀区第五次
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
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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