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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来了~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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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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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2 01: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操作流程来了~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488016&idx=1&sn=b5d8021143b36a1f956dead4fbd0b70c&chksm=8b4a2966bc3da07054d906d37d48c9fee9577ed91c5428d7982e316145b5e927e515d5e7cd4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21 16:01
二维码: -

超方便!自2023年6月1日起纳税人可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土地增值税相关业务。今天,一起学习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请注意
未完成清算申报的项目
应在项目清算申报前完成项目报告和房源信息采集,最迟不得晚于2023年8月31日。
已完成清算申报的项目
最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报告和房源信息采集录入。


01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02
点击【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03
进入【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功能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已在原【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登记过的老项目,【补录标志】显示为“否”,纳税人可根据需要点选老项目后点击“修改”进行补录操作。

新项目登记直接点击左上角“新增”即可。
04
进入填写页面,填写数据。系统默认填充黄色的栏次均为必填项,涉及项目基本信息、发改立项、土地不动产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


05
需注意的是,填报页面中【是否属于分期开发项目】的选择会影响必报附送资料数量,若选择“是”,则需要上传全部附列资料。


若选择“否”,则只需要上传一个附列资料。建议纳税人无论项目是否分期开发,均上传报送全部附列资料。上传时请注意文件大小和附件类型格式,操作界面有详细说明。


06
填写完成且上传附列资料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反馈受理回执单,等待税务人员审核,审核结果可以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查询,事项受理成功可以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文书查签】查看通知书。




01
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已经获得的项目信息,包括发改立项、土地权属、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填充黄色的为必录项
02
一个项目只能有一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有多本,系统在清算时将自动列入疑点数据。
03
项目的金额单位为“元”,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04
对初次报告后,项目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该模块进行更新
05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信息】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一栏应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中“许可证编号”一栏所填编号一致,否则系统将提示并阻断。


税小夏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的项目,在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之外,还需要将项目所有可售房源信息进行采集哦~小编会在近期推出手把手教你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房源信息报告,希望感兴趣的小伙伴关注起来~下期见~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湖里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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