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80
Tax100会员
33575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暂估入账”,你可能一直都做错了!这样暂估,搞不好要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65
|
回复:
0
[税来税往]
“暂估入账”,你可能一直都做错了!这样暂估,搞不好要坐牢!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离线
积分
36396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96
发消息
2023-8-21 10: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注:因为公众号平台更改了推送规则,如果不想错过
税来税往
的文章,记得将我们设为
“星标”
,这样每次新文章推送才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
方法 点击页面左上角蓝色
税来税往
进入主页,再点主页右上角
"..."
,然后选择
“设为星标”
(账号旁显示五角星标记表示成功)。
每日免费直播课?
点击下方
预约 按钮
即
可在直播时收到温馨提醒啦
??
实务中不少企业滥用暂估“节税”,一旦被发现,后果很严重!
01
“滥用”暂估,面临巨额罚款
费用暂估是“暂估”中最常见的一种,也叫“预提费用”。实务中有不少企业“滥用”暂估来增加企业成本,调整企业利润,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案例一:购买虚开发票作为暂估费用的凭证
大连税务机关对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甘国税罚〔2018〕3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主要内容为:根据2014年12月31日第54号通用记账凭证显示,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4年12月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暂估广告费用”并税前扣除,后附该广告有限公司开具的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名称为广告费,价税合计50万元),经鉴定,上述金额发票为假票。根据公司经理杨某某供述,上述发票是其用三万元从王某某处购买的,并未发生真实广告业务,造成公司少缴2014年企业所得税12.5万元。税务机关对于将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决定对该公司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金额为12.5万元。因涉嫌犯罪,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大连市公安局。
案例二:无任何单据凭空暂估
广东东莞某单位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工程结算成本-暂估”明细账记载2017年度列支成本8771437.50元、2018年度列支成本27019226.96元,摘要内容为暂估材料、暂估成本,相关成本记账凭证中没有附任何原始单据。并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未做任何调整。
最终,该企业被认定为偷税,补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8947666.12元,同时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4473833.06元。补税+罚款逾1300多万,令人唏嘘。
因此,我们对“暂估”一定要保持谨慎的态度,正确处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处理费用暂估呢?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当然,除了费用暂估之外,存货和固定资产的暂估也尤为重要,一旦处理不当,也可能面临处罚。
02
存货暂估入账
企业日常发生的采购业务中,经常会遇到“货已到,票未到”的情形,为了保证存货账实相符,需要先按结算单据或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等收到发票时再按发票价格入账。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举例说明: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货款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当年5月,甲公司收到货物,但直到7月,才收到乙公司的发票。则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1、5月收到货物时:
借:原材料 100000
贷:应付账款 100000
2、7月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100000
贷:应付账款 -100000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应付账款 113000
03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实务中常常会遇到在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是竣工决算还没有办理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
2、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04
暂估入账税务要怎么处理?
80%的会计都弄错了!
会计上做了暂估入账,但由于发票没有取得,税务并不认可,于是就产生了税会差异,那么暂估入账在税务上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小编整理了关于暂估入账的几个常见税务问题:
问题一: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
财会〔2016〕2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其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问题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税总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划重点!!!
(1) 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未实际发生的不得扣除;
(2) 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扣除;
(3)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发票。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环节,暂估入账成本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那么,如果能合理利用这一点,可以避免后期多缴纳税款的情况发生。
问题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么?
1、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的,可以在发生的当年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能取得发票的,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
2、未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申报表填列
问题四: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税总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从上述文件中可以得出结论:
(1)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可以追溯到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期不得超过5年;
(2)如追补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每日直播分享】
【股东借款与企业间借款的涉税风险及应对】
内容大纲:
?一、企业之间借款如何缴税
?二、企业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如何缴税
?三、
企业借款合同签订必须规避的6大风险
?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免费直播课?
来源:本文由税来税往整理发布,素材来源:税务大讲堂、财务第一教室、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往期推荐
01
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2023年起,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要按这个来!
02
餐费入账,变了!两部门联合发文!8月起,餐费入账按这个来!
03
8月起,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严查!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人社政策
黑龙江
贵州
山西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