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____________,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A. 2026年12月31日 B. 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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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_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A. 100万元 B. 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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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____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_____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A. 15%;10% B. 20%;15% C. 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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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_______增值税。 A. 减半征收 B. 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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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_______印花税。 A. 减半征收 B. 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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