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0 11:40 编辑
最近,“地摊经济”火了,许多市民纷纷表示要投入这片“人间烟火”,加入到摆地摊、增收入、补家用的行列中去。

小A小A,听说你昨晚去摆地摊啦?
是啊,卖些衣服鞋子~
生意怎么样?
火爆全场!不过有客人问我要发票,你说摆地摊到底能不能开发票啊?
湖税课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根据《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浙税稽〔1994〕14号):“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但对消费者索要的,一定要按规定开具。”
原来如此~可是我的摊摆在晚上,离办税大厅也远,怎么样才能及时给客人们开好发票呢?
湖小税:
别担心,如果你是单位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领取发票开具;如果你是自然人纳税人,也可以使用“支付宝”APP,在自己的手机上轻松开具电子发票。
1.打开手机“支付宝”APP,搜索“浙江税务”。
2.选择“单位纳税人(含车辆购置税)”模块。
3.点击“普票代开”。
4.首次使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的用户需要先绑定用户、手机号验证注册并选择所在行政区划和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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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注册登记后重新进入首页点击“普票代开”。
6.仔细查看免责声明和弹出提示后点击“我已阅读”。
供稿:市局二分局 叶舒欣
编辑: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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