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79
  • Tax100会员 33680
查看: 149|回复: 0

原创作品|小型微利企业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3-8-18 16: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齐齐哈尔税务
标题: 原创作品|小型微利企业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Tc3MTQwNQ==&mid=2247512113&idx=3&sn=a499a5d9241eca39b20789cb41ef23d2&chksm=9ad662d3ada1ebc5e9f17ca94f1475ef5ee29607470eddeaf7afcd4edff20a99d3034e1c5a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18 16:30
二维码: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力度,稳定市场、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办理,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龙沙区税务局制作了动画短片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方便广大纳税人能够轻松了解此项优惠政策。

长按二维码关注【齐齐哈尔税务】
335_169234801778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