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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电子税务局-跨区域建筑服务简易预缴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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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7 02: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实务】电子税务局-跨区域建筑服务简易预缴申报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50071&idx=5&sn=89860efb8deb38fa032d1047909dfe17&chksm=8bae41abbcd9c8bd7d4a8010f634a89a8ee0b6887d30f5c333af301a99b730080e1f41ffc14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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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申报便捷度,提升服务质效,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了【跨区域建筑服务简易预缴申报】功能,该功能将4张申报表整合为1张综合申报表,实现了跨区域建筑服务业“一表申报”,简并了申报次数、优化了申报流程、压缩了办税时间。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操作流程吧:
1
通过【账户中心】-【身份切换】-【跨区域办税】,点击【切换】切换至报验户身份。


2
切换成报验户之后,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跨区域建筑服务简易预缴申报】进入跨区域建筑服务简易预缴申报功能。



3
填写“纳税人信息”、“增值税预缴税款信息”


4
填写附加税减免信息,附加税(费)情况表为自动带出,填写受理信息,选择是否同时预缴企业所得税。



5
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当申报页面的【是否同时预缴企业所得税】数据项选择”是”时,缴款页面一并展示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预缴表单;选择“否”时,缴款页面则只展示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表单。
--当申报页面的【是否同时预缴企业所得税】数据项选择“是”时,缴款页面显示如下:

①此时先点击关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数据项,使其弹出关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界面。选择相应的关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确定。


②选择相应的三方协议

③最后进行三方协议缴款


--当申报页面的【是否同时预缴企业所得税】数据项选择【否】时,缴款页面如下,选择相应的三方协议,之后进行三方协议缴款即可

END
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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