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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二百四十五期(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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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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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6 06: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二百四十五期(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24729&idx=1&sn=ecfb876c8b73bca180d018def2a330e9&chksm=bd541e9d8a23978b195a56d52aa4537ca06de815b0088f0cf5ae7c1180ad16f359895a05147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15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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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西藏税务
根据藏财税〔2020〕17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折算公式为:季节性用工折算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月数/12。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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