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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车位、人防车位、机械车位、储藏室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分摊地价,如何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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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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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4 14: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莞税务
标题: 普通车位、人防车位、机械车位、储藏室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分摊地价,如何分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Y0NDQ4NA==&mid=2247591958&idx=1&sn=4996ca9b9cbb48d5f374f650bdd43524&chksm=fe28fa3dc95f732b6772fc31e26b978c4d3eefd8bcbf230968c4dde324ce435aff60361d5f0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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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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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


普通车位、人防车位、机械车位、
储藏室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
是否分摊地价,如何分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 2019年第5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时应当重点关注土地出让金是否按照以下方式分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注明,地下部分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分别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出让金应直接归集到对应的受益对象(地上部分或地下部分)。
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位,是否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或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其成本、费用予以扣除;有偿转让且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不计算收入,不予扣除相应成本、费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寮步税务分局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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