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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跨省变更地址还需要去税局办理清税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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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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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4 14: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莞税务
标题: 现在跨省变更地址还需要去税局办理清税证明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Y0NDQ4NA==&mid=2247591678&idx=1&sn=02af1f4f7c929d85bab4d1e7777dc152&chksm=fe28f4d5c95f7dc3bc4f68c8807f00e4a6c001e6089e3f6a89cce398c423986321a91cabfa2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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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现在跨省变更地址
还需要去税局办理清税证明吗?



不需要再去税局办理清税证明。只需要保证企业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住所变更登记,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已缴销所有发票和税控设备,结清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以及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即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迁出,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迁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跨省迁移的,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住所变更登记后,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已结清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以及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出具《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告知纳税人在迁入地承继、延续享受的相关资质权益等信息,以及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经纳税人确认后,税务机关即时办结迁出手续,有关信息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寮步税务分局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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