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66
Tax100会员
3254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上海
›
【热点问答】一文梳理印花税的六个常见误区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37
|
回复:
0
【热点问答】一文梳理印花税的六个常见误区
[复制链接]
上海政策君
上海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34259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积分
34259
发消息
2023-8-14 13: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崇明税务
标题:
【热点问答】一文梳理印花税的六个常见误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I3MTA3Nw==&mid=2653095914&idx=2&sn=c634795826aadf23662a6dcec25f2f3b&chksm=80a6c260b7d14b7668fa4180e87206ec9706a2dce942de76d062a0a111ed7ae908027497149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10 15:43
二维码:
-
前期,申税小微为大家带来
【涨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一周年, 一文带你全面回顾!
那么,关于印花税都有哪些常见误区,您了解吗?今天,申税小微就为您梳理印花税的六个常见误区,快来了解吧~
误区一
所有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正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为印花税的应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中列举的应税合同
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租赁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误区二
只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正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因此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误区三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税额吗?
正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但是,如果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中未列明增值税税款的,需按照合同总额计算印花税。
误区四
营业账簿需要每年缴纳印花税吗?
正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误区五
合同上没有金额就不用缴纳印花税吗?
正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误区六
合同签订后又取消,缴纳的印花税可以退还吗?
正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来源:上海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河北
北京
重庆
黑龙江
广西
甘肃
大家聊税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