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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增值税申报时,留抵退税意愿采集功能你可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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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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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4 12: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宁税务
标题: 【实用】增值税申报时,留抵退税意愿采集功能你可知晓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Q4ODI1MA==&mid=2671612590&idx=1&sn=144aafcffdd605cbbe114ea59c1e4264&chksm=bdf38d3b8a84042d3cadc220b89fba46f33c83a644f158ecf15f332721198e4b7ddf36638e6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10 16:11
二维码: -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该政策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使企业增产创收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意愿采集该如何操作呢?快跟申税小微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 采集缘由
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对已完成增值税申报但未填写留抵退税意愿的进行采集。

二、 采集主体

当期增值税报表中产生留抵税额的一般纳税人。

三、 采集时间
每月完成增值税申报表报送操作后。

四、采集流程

第一步: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

第二步:在页面左侧点击【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选择【留抵退税意愿采集】,进入办理页面。


第三步:进行“留抵退税意愿采集”的填写。
“纳税人识别号”及“纳税人名称”为系统自动带出,年度选择为“2023年”。点击【查询】。
注意:纳税人可以通过点击采集或修改按钮进行不同税款所属期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采集;如已办理退抵税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则对应税款所属期不允许采集或修改退税意愿。

选择对应的增值税税款所属期后,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选择退税意愿,分为“立即申请退税”、“暂不申请退税”及“不符合退税条件”。选择后点击【下一步】。注意:若选择暂不申请退税,需要选择不申请退税原因。

第四步:企业确认申报表填写准确无误后,进入预览提交环节,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后,完成意愿采集流程。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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