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4244
Tax100会员
3322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山西
›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继续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46
|
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继续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复制链接]
山西政策君
山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9402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9402,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486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9402,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486 积分
积分
29402
发消息
2023-8-9 23: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同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继续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jE0MDA5Mw==&mid=2247511658&idx=2&sn=8c2feb81d3c68b89d29fd0590da27993&chksm=9f203a38a857b32e11c7121883ed55b9c655a9f20af25b25756aaa9b37a0d1fa91cdcccea22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9 16:31
二维码:
-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市场消费活力,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大同市“晋情消费·乐购云中”2023消费提振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在大同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范围
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大同市范围内从事零售、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其他服务等行业的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山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且单份发票消费金额(价税合计)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均可参与抽奖。其他发票暂不参与抽奖(包括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二、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等渠道扫码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抽奖活动。每人每日参与抽奖次数不得超过10次。
三、抽奖方式
(一)有奖销售发票抽奖活动延续开展2期,每期实行两次抽奖。第1期的参与活动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9月15日,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9月15日;参与抽奖时间从8月10日开始。第2期的参与活动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均为2023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第2期的参与活动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均为2023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参与抽奖时间从9月16日开始。
(二)第一次为即时抽奖。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等渠道采集验证个人实名信息,扫描发票二维码采集发票信息,经发票查验平台验证无误后,当即进行自动抽奖。
(三)第二次为定期抽奖。消费者参与第一次抽奖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参与第二次抽奖,参与第二次抽奖的需填写与发票注明消费者一致的相关信息。第二次抽奖自本期第一次抽奖结束后15日内进行,以本抽奖周期内参与第一次抽奖的消费者发票信息为抽奖对象,现场通过计算机自动抽取中奖发票信息,通过大同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布中奖发票号码,线下办理领奖手续。
四、奖项设置
(一)第一次抽奖共设4个等次奖项,对应的奖金额分别为5元、10元、50元、100元消费券。
(二)第二次抽奖共设3个等次奖项,分别是:一等奖1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对应的奖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0000元、50000元、10000元。
上述奖金额均为税前,中奖人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兑奖方按发票有奖活动方案的相关规定审核无误,将中奖金额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中奖者指定金融账户。
五、奖金兑付
(一)第一次抽奖的中奖奖金,系统自动通过云闪付消费券等方式,实时将奖金发放给中奖人,云闪付消费券须在30日内消费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视同自动放弃,其奖金自动退回奖池。
(二)第二次抽奖的中奖奖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付中奖人。中奖人应在大同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布开奖结果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地点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奖池。
(三)第二次抽奖的中奖人兑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奖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中奖电子发票打印件。
2.与中奖发票记录的“购买方”信息一致的付款凭证及消费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中奖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及开户银行信息。
4.如委托代理人领取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供载明由中奖人签字的具有允许代理人代理兑奖等委托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复印件应当为A4纸,经中奖人或代理人在兑奖现场当场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按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开票信息不真实的发票。
2.在发票查验平台无法验证通过的发票。
3.不符合有奖销售范围或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
4.已作废的发票、红字发票、已声明被盗的发票。
5.票面严重破损、污染或有涂改痕迹,发票代码、号码等主要项目内容不能辨认的发票。
6.非法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7.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的(电子发票应生成电子签章,税务Ukey开具的电子发票除外);加盖或生成的印章与开票单位不相符的;电子发票与打印件不一致的。
8.兑奖人有效身份证明与发票填开的纳税人识别号 不一致的。
9.代理人代为兑奖时,无法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且在5日内仍未能补正的。
10.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或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不予兑奖的其他情形的。
利用或套取他人发票(含发票信息)参与“发票有奖”活动的,取消其参与“发票有奖”活动的资格;消费者通过伪造、变造等欺诈手段骗取奖金以及其他违法情形的,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已兑奖金的,追缴其已兑奖奖金。
以上情形以税务机关的认定结果为准。
六、本活动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七、发票违法行为举报
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消费者可向所在地税务局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分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0352-7653617
各县(区)局发票违法举报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平城区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7191962
国家税务总局云冈区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4206660
国家税务总局新荣区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3156593
国家税务总局云州区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7282826
国家税务总局阳高县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7239806
国家税务总局天镇县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7203601
国家税务总局浑源县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7957531
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8522318
国家税务总局广灵县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7219749
国家税务总局左云县税务局: 举报电话:0352-7244746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举报电话:0352-5376076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2023年8月9日
大同税务
税 务 非 常 努 力
愿 您 非 常 满 意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新疆
河南
吉林
福建
四川
海南
内蒙古
河南
湖北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