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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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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8-9 18: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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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泸州税务
标题:
关于2023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zc5NjExNg==&mid=2247520470&idx=1&sn=9068d63bb6e99716dc6a91028f28ecd2&chksm=fd3eeaadca4963bb758b5471c825287dfdfcd6cf292c25b072ba3b5389e471475f221a7474d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7 15:04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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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6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如下:
(一)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22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4912元。
(二)个体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比例均为20%。
(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9号)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缴费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缴费人均可自主申报缴费。
三、缴费渠道
(一)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和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二)税务征收。
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直接到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三)银行代收。
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泸州银行的任一网点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如遇缴费失败,请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便民服务中心)、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当地税务分局、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查明原因后再缴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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