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部门对黄河保护不力,会受到何种处罚?
答:《黄河保护法》中规定:第一百零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对黄河保护不力、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可以约谈该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约谈和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有何规定?
答:《黄河保护法》中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国务院应当定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