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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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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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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7 15: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衡水税务
标题: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醒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E4ODgxNg==&mid=2653403369&idx=1&sn=95a86c607d01e41d60ea52d54c035a05&chksm=8d10e516ba676c00a12ebeb8eb513cc6512cac60bcf57a58cf45abb02b3702259d4352bc1ee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4 14:56
二维码: -


广大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52号),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533元,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社平工资出台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自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300%)为18633.25元,月缴纳费款为3726.6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3726.65元,月缴纳费款为745.33元;月缴费基数(100%)为6211.08元,月缴纳费款为1242.22元。
二、关于2022年缓费补缴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关于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在费款缴纳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咨询当地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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