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98
  • Tax100会员 33161
查看: 781|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4〕434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减免克拉玛依市泰格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十户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19 10: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2110800034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函〔2004〕434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4〕434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减免克拉玛依市泰格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十户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4-11-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减免克拉玛依市泰格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十户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新地税函〔2004〕434号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克拉玛依市泰格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十户企业申请减免税的请示》(克市地税发[2004]159号)收悉。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地税发[2002]10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克拉玛依市泰格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克拉玛依市准噶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江山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企业所得税;对克拉玛依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腾威有限责任公司、中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新疆炼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生华工涂料有限公司在2003年度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免征克拉玛依市威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企业所得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