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23
  • Tax100会员 32545
查看: 205|回复: 0

【关注】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3-8-4 14: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浦税务
标题: 【关注】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MwMjU1OQ==&mid=2247513968&idx=3&sn=9cbf391701f1c6b1c0915bc5c23be9d6&chksm=f998c700ceef4e16aa458ca9e56341f8cbd15827baabf9c6eec4b88d000c49795dea9174f46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3 09:09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四、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欢迎您使用智能咨询
方式一:关注“青浦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
方式二:关注“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点击“便民办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
方式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上海税务智能咨询系统”

671_169112910830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