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06
  • Tax100会员 29605
查看: 174|回复: 0

[进出口税收] 外贸企业注意:供货商的货咋来的很重要直接影响能不能退税!

1724

主题

1724

帖子

1730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730
2023-8-4 12: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进出口财税通
标题: 外贸企业注意:供货商的货咋来的很重要直接影响能不能退税!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3 07:54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TI0MjU1MQ==&mid=2654837903&idx=1&sn=9840be45eba3bcffae2fcc2b3d769a58&chksm=f2c7a457c5b02d41d7f608d6fb258698c48145c53deb00211b5356573f4e54f1918259a3e9b3#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老王注:采购时一定要问清楚啊,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或者是委托加工的,最好合同里约定下。否则一旦函调发现供货商没说实话那完蛋了!

税务事项通知书
  榕台税二税通〔2023〕784号
福州市xx贸易有限公司:
  事由:应追回已退(免)税款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号)第五条(九)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财税〔2012〕3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和第5目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通知内容:你单位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业务,因供货企业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对《应追回已退(免)税款明细表》所列业务的已退(免)税款682981.94元予以追回,其中应补缴退(免)税款请于2023年08月12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然后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九)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财税〔2012〕3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和第5目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11.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
12.供货企业销售的外购货物,其购进业务为虚假业务;
13.供货企业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榕台税二 税通 〔2022〕 1121 号
福州***进出口财税通有限公司:(91350103MA345GYA5B)
  事由:应追回已退(免)税款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 )第五条第(九)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财税〔2012〕3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和第5目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通知内容:你单位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业务,因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对《应追回已退(免)税款明细表》所列业务的已退(免)税款予以追回,其中应补缴退(免)税款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该批次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视同内销申报。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然后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11月9日

  
来源:福州市税务局 税乎网
  


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宝典《出口退税365问》:
2023年2月第15版,398元/本。
加老王微信购买:qdlaoshiren2、qdlaoshiren1、qdlaoshiren;网上唯一店铺淘宝:进出口财税通。谨防上当受骗(注意:有人买的出口退税365问被骗了!
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手册《出口退税365问+》,选取广大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实务操作中遇到的及老王在为各进出口财务人员解答问题时经常被问到的实务问题进行解答,受到广大税务系统和出口企业财务人员的好评。本次第15版(2023年2月)依照最新政策及新金税三期申报系统,共550个疑难问题解答,总有你在实务操作中遇到但却解决不了或疑惑重重的,那么就请看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宝典《出口退税365问+》,一书在手退税无忧!企业、税局退税的好帮手!最快捷的出口退税学习手段!550个问题目录链接:《出口退税365问+》2023年2月第15版来了!

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出口退税操作视频课件:
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和出口退税视频课件一年期会员2999元、五年期会员4799元、永久会员课件20999元。会员期间免费更新课件及享受咨询指导答疑服务、享受会员直播课;并赠送老王原创的价值398元的出口退税疑难问题解答《出口退税365问》。2999元课件是一年会员待遇,一年内享受课件更新和直播课,一年后自行选择续费600元/年并享受会员待遇;永久会员永久不再续费,永久享受会员待遇和课件更新并享受直播课视频。原已购买出口退税365问的,再购买课件时购书费用可以从课件中抵减。
课件大纲:进出口会计实务/出口退税会员课程
学员反馈:进出口会计实务课程学员反馈

课程涵盖:
外汇政策及应用服务平台操作讲解
电子口岸操作讲解、无纸化通关操作
贸易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成交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结算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离岸公司讲解及实务合规操作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列讲解
进出口业务会计实务讲解
进出口贸易风险讲解
出口退税政策精讲
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讲解(离线版、在线版、单一窗口版)
进出口企业资质办理
跨境人民币操作讲解
跨境电商政策讲解
海关特殊区域讲解
进出口疑难点讲解
新版报关单讲解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业务模式讲解
每月享受专属会员直播课

扫码加老王个人微信:qdlaoshiren2

扫码加公众号:进出口财税通
178_169112431621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