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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工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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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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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4 11: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承德税务
标题: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工作提醒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A5NzQ5NA==&mid=2651511298&idx=1&sn=a756354f605d8841fbb9139d4cdeb677&chksm=8bbafdfbbccd74ed64f0de7ebc743c031c0ca789fa8975708cbc53797185b9daacb4b6a1d4b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2 10:02
二维码: -


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52号),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533元,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社平工资出台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自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具体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缴费档次
月缴费基数
月缴费额
社平工资60%(下限)
3726.65
745.33
社平工资100%
6211.08
1242.22
社平工资200%
12422.17
2484.43
社平工资300%(上限)
18633.25
3726.65
二、关于2022年缓费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关于缴费办理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每月1日至25日办理缴费业务,12月25日前完成全年缴费。
缴费人在缴费业务中有问题可到各税务大厅咨询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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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承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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