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本月申报期截至8月15日(星期二),绍兴税务温馨提醒:为了让您有更好的申报体验,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谢谢!
1-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按月)、烟叶税、社会保险费、代收代缴的车船税(按月)、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1-31日
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非代收代缴的车船税(每年12月31日前)、耕地占用税(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次)、环境保护税(按次)、印花税(按次)。

供稿:市局考核考评科
作者:傅煜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