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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建军节丨这份专属税惠“大礼包”送给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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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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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 0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珠海税务
标题: 八一建军节丨这份专属税惠“大礼包”送给最可爱的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OTI0NjE3NQ==&mid=2247557958&idx=1&sn=fbc514de2349990d3197de283ffdf87e&chksm=fac8c876cdbf4160ffc041d04c0be997e12cd6dadac037b807050f02b9fedd378bef6681a72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1 17:59
二维码: -




从1927年到202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经走过了96年的光辉历程。96年间,这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伟大军队守卫着祖国辽阔的疆土,守护着亿万家庭的安宁。
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我们整理了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献给最可爱的人,祝你们节日快乐!

致退役士兵
X
昔日,
你是保卫家园的人民子弟兵;
今朝,
脱下戎装你是爱岗敬业的工作者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政策依据】



致军转干部
X
“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
脱下戎装仍是兵!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致随军家属
X
感谢你们在背后的默默支持和辛勤付出,
在此深深致敬!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来源:新华社微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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