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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六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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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8-2 0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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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呼和浩特税务
标题:
【法治政府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六十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OTA2NDA0Mg==&mid=2654939633&idx=6&sn=60f01713c1739b4f8bf3cbd53cb16fd7&chksm=f2e44f74c593c66232bb7d757facb81a2f204981b9bc300d6d2b81fe8ea441b82a1b0098ecd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1 15:42
二维码:
-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
知识问答
第六十期
1
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体现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它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把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环节中去,并使企业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灵敏的特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2
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有哪些规定?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
(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3
什么是非公有制经济?
答:
非公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产生的一个名词。它是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4
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答:
公共财产主要指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公共财产作为公有制经济的物质基础,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得以巩固、人民得以当家做主的物质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5
宪法对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答:
在现代国家,财产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财产权与其他公民基本权利相比,更具有基础性,它是公民实现个人自治、保持个人尊严以及实现自身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6
什么是国有企业?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7
宪法是如何规定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的?
答:
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8
宪法是如何规定集体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的?
答:
集体企业也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9
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如何?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10
宪法就我国文化和教育的发展是怎样规定的?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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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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