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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您还能继续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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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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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潜江税务订阅号
标题: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您还能继续享受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ODg3NDA4MA==&mid=2247505939&idx=3&sn=83fb4a7ed2ab2bfaf5003fabc2af7862&chksm=fc1d749ccb6afd8ac1108fac4a920898747f6e93dcc16e71f7bc64702e7451b166cc2d9221f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1 11:46
二维码: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结束,根据汇算清缴数据,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01
六税两费

02
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如若已依法享受其他减税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03
享受主体
主体性质
增值税身份
企业所得税身份
是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个体工商户
小规模纳税人
不需要缴纳
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小规模纳税人
不区分

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

非“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04
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时间段
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
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时间段
2021
2022.07.01-2023.06.30
2022
2023.07.01-2024.06.30
2023
2024.07.01-2024.12.31

05
享受方式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06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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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深圳税务 天津蓟州税务 | 综合编辑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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