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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税之声第六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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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 19: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西城税务
标题: 西税之声第六十五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E5NTkzMA==&mid=2653072929&idx=4&sn=a01d5e2a77b6c36752cfe7afdd74e666&chksm=813aa214b64d2b02c356cc9062040588e467438cb44b741afa84505f7e16e493b88f7b24be0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31 10:30
二维码: -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西税之声





实务辅导
内容概述: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种类多、源头广、情形多,是纳税人日常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之一。小编梳理了税前扣除凭证的常见的三个误区,给出“正解”,帮您防范涉税风险。
误区一:只有发票才是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
正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明确,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但企业的经营活动形式多样,实际发生的时候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各种各样,很多支出需要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联合佐证,才能证实其真实性,所以发票是主要的却不是唯一的税前扣除凭证。《办法》明确了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误区二:税前扣除的证明资料只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正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证明资料包括税前扣除凭证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二者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不属于税前扣除凭证,但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能直接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真实性的补充资料,而税前扣除凭证则是必备的证明资料。
企业在经营活动、经济往来中常常伴生有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在某些情形下,则为支出依据,如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违约金而出具的裁判文书。以上资料不属于税前扣除凭证,但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且能够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真实性的资料,企业也应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保管责任,以备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有关部门、机构或者人员核实。
误区三: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
正解:纳税人取得发票等税前扣除凭证后,不可以直接认为该支出一定可以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凭证只是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证据,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判断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该项支出是否实际发生,与取得的收入是否有关,金额是否合理。如果支出还没有实际发生,哪怕已经取得了发票等凭证,也不可以税前扣除。
其次要看该项支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比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最后要看税前扣除凭证是否符合要求。以上三方面需要同时满足。即该项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则无论有无合法凭证,都不能税前扣除。




税案通报
内容概述:
一、宁波市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宁波市税务、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宁波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宁波保税区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以他人货物充当自有货物、低值高报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宁波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1590.90万元,不予退税12.89万元。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金1630万元;主犯张某某、秦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合计1660万元。宁波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按照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二、四川省德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违规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案件。近期,四川省德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实名检举线索,依法查处某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违规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案件。经查,该公司在生产研发过程中,通过多列支成本费用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90.35万元。同时,该公司还存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涉税违法问题。德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追回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税款233.91万元。目前,税务部门已将该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德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同时,加强对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依法处理,不断提升企业税法遵从度,护航税费支持政策落准落好。
三、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近期,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胶州市小西庄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和个人账户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653.71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38.97万元。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四、河北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河北某国有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该公司在未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1份,价税合计金额2556.38万元,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604.11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共计3069.57万元。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五、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机动车销售企业偷税案件。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上海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购进超豪华小汽车后,通过低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手段,少缴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5332.79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目前,税务部门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中国报
六、重庆1名税务干部为企业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近日,重庆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加强对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的监督执纪工作,1名税务干部为企业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经查,重庆市某区税务局全某某利用担任该区原国税局局长、区税务局副局长等职务之便,为企业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相关人员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下一步,税务总局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各级税务局纪检机构聚焦骗取出口退税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以税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社保缴费
内容概述:
城乡居民首次参保时选定自己的定点医院,目前可以选择3家。
此外,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49家定点A类医院、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以后,可根据自己使用情况,对自己选定的医院进行变更。
目前城乡居民可通过“北京医保”公众号或“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主办理,也可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学生儿童、老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定点医院选择与修改步骤相同。
线上变更
1.“北京医保”公众号菜单栏
2.进入【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功能,点击要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后方的【选择】按钮。
3.在弹出的搜索框中输入变更后的医院名称,点击【搜索】按钮。
4.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变更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5.点击【确定】按钮。
6.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7.温馨提示“居民基本信息变更成功”,说明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报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返回功能主页面。
提交后系统提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办理成功,结果于次日生效。
(二)变更时间
注意:医保信息系统临时维护期间不可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时间段均可办理业务,24小时提供服务。
线下变更
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参保人办理个人信息及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时,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参保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提交办理申请,填写《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经办人员(受理窗口)对材料审核无误后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办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变更时间
线下通过参保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全月工作日办理,变更后于次日生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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