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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有关问题。
自2023年7月起,2023年度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下限为6326元。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月缴费金额及计算方法见下表:

在2023年7月前,已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办理缴费基数变更时间为每年6月5日至7月25日,如果您未在此时间段内申报基数变更,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您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例如:您2022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按下限5869元缴纳或所选缴费基数不足6326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调整,自2023年7月起将按照下限6326元进行缴费。
例如:您2022年度的缴费基数为10000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调整,自2023年7月起将继续按照10000元进行缴费。
通知下载:
关于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网址: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307/t20230725_3207176.html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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