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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开具了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免税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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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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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26 15: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我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开具了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免税政策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45334&idx=3&sn=ea0c4ff0a75beacb91bc05d8a454c25f&chksm=85381625b24f9f331a7727df168271d32feddf751082cd31e240fac3e8dea52e63eb0a3ba57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2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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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额9万元,为客户开具发票时因无法确认本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开具了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吗?我的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您开具的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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