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44
  • Tax100会员 32640
查看: 683|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征函〔1999〕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部门代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9 10: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qgVCwSkFZc4wdyTeNVRVZA==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征函〔1999〕2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征函〔1999〕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部门代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05-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部门代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征函〔1999〕2号

各盟市、计划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部门代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收费范围,承担代收政府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批准权限允许收取的合法收费项目,不得代理任何非法收费,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和标准。
  二、各级国税部门在代理政府收取各项费用时,均应向上级国税机关备案,并上报自治区国税局备案。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