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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这些资料需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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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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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24 11: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武汉税务
标题: 【温馨提醒】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这些资料需留存备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yMjI1MA==&mid=2247589402&idx=1&sn=88e641b265a9b6b1badd5e1f4538bfeb&chksm=97ef9a3fa0981329d3ee9c29bddbcc7fafdfd732515c47e71e4bd1617039812c6fe36649f5e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22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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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已结束,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今天,我们梳理一些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留存备查的材料,一张表格搞定,快点收藏起来!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特别提示: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



来源 | 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设计 | 武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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