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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服务系列锦囊(九)——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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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7-24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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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呼和浩特税务
标题:
国际税收服务系列锦囊(九)——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OTA2NDA0Mg==&mid=2654935274&idx=4&sn=3602281e870fa22676aaa0993b43603f&chksm=f2e47e6fc593f7795a2d7c953b6ab59ef5f2f19b248f4adb3f69431fa1d4913bac535f9a0e0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21 16:51
二维码:
-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常见问题与解答
一、什么是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答: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是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确立的一项关于外汇支付的管理制度。依付汇人申请,由税务局出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由银行审核《备案表》和付汇业务办理资料的真实合规性,外汇管理局实行事后监管和核查。
二
、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文件的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列外汇资金,除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三、
哪些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五)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
(六)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七)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八)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从我国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包括投资合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和转让股份所得、在华财产(含房产)出租或转让收入以及贷款给我国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
(九)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的外国政府(转)贷款(含外国政府混合(转)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利息。本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
(十)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
(十一)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
(十二)境内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向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支付其依法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及有价证券卖出所得收益;
(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十四)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退汇;
(十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如何进行对外支付备案?
答:备案人选择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备案的,应完整、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的,对于提交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当场进行纳税事项审核,应在系统录入《备案表》信息、生成《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备案人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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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税收管理科
编发:纳税服务科
责编:薛科科
编审:史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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