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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税之声第五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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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21 03: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西城税务
标题: 西税之声第五十八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E5NTkzMA==&mid=2653072258&idx=4&sn=693433ddedcc733cefe9e51ccea47441&chksm=813aa7b7b64d2ea1e343955592b0704e5384e51b8e24371da9a6e132cb11864478b037d367b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20 10:30
二维码: -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西税之声





实务辅导
内容概述:
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会有什么后果吗?
?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纳税信用评价扣3分;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丢失发票怎么办?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无需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要去税务局开证明吗?
当前税务部门已经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应该怎么办?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受票方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应该怎么办?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丢失电子专票要去税务局开证明吗?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丢失空白发票,应该怎么办?
首先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税费政策
内容概述:
2023年已经过半,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系统学习了解相关税费政策,我们将上半年已发布的税费政策按税种进行了梳理,以下为部分政策目录链接。同时,我们将上半年发布的税费政策按发布时间顺序制作了电子书,方便大家收藏查阅。快收藏学习吧~
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23〕1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287号)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九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号)
进出口税收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5号)
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社保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
指引
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同时我们将上半年发布的税费政策按发布时间顺序制作了电子书方便大家收藏查阅,长按或扫描正文中的二维码查看电子书。






电局指南
内容概述:
问: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答:您好,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加或修改银行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提交成功后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点击新增,选择银行信息点击确认并在展现的新界面修改批扣标志、填写身份证号并点击下一步提交,完成后可返回网签三方协议界面选择勾选这条银行信息并点击验证,协议状态变为验证通过说明三方协议签成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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