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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海涛声] 风险提示:判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是否超过标准,存在的重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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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税海涛声
标题: 风险提示:判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是否超过标准,存在的重大误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20 00:0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g1MDgzOQ==&mid=2650393074&idx=1&sn=ae97906e7a41b642e225d15bf5d3950e&chksm=88b471cabfc3f8dc683b9f97b3538dece514cc93740f6ab99e4abd33d1a128c6cbd9f39f0d24#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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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股票
达到限额变为一般纳税人时点
(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登记为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确定)
整理/税海涛声
【问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在计算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达到500万元时点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股票的业务,是按照出售价累计达到500万元时作为变更时点,还是按照出售价扣除买入价后的应税销售额(税收政策规定的计税销售额)累计达到500万元时作为变更时点?

【相关税收政策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相关税收政策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有关政策(三)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注:个人从事包括股票在内的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相关税收政策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相关税收政策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分析与结论】综合以上规定可见,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股票是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其他差额征税行为亦同)为增值税销售额,但是,在判断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其年应税销售额应按照未扣除买入价之前的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卖出价)计算。
即,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股票,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卖出股票的卖出价金额(未扣除买入价之前的销售额)累计超过500万元时,就超过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规定标准,应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实务解析》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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