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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税之声第五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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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8 03: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西城税务
标题: 西税之声第五十五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E5NTkzMA==&mid=2653072055&idx=4&sn=845b56f546b11ddf0dd1656988460f01&chksm=813aa682b64d2f947e825ae45a7af06241527c3a83600351395dcc3764365f166cf6f784b2f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17 10:30
二维码: -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西税之声





重要提醒
内容概述:
迎接热情的七月,拥抱向阳的生活,
征期最后一天,小伙伴们,你们都报税了吗?
小编提醒大家,请您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逾期申报哦!
2023年7月申报纳税期限截止7月17日,小编温馨提醒大家合理安排时间,请您按时申报~
?7月征期日历!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7月征期至17日,抄报税步骤提醒来了~
重要提醒
一、社保缴费
2023年7月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5日。请缴费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征期内完成缴费。
2023年7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批量扣款日为7月11日和18日,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2023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具体事项可点击以下文章阅读。
?7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提醒
?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宜的提示
?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缴费啦!
北京市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与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开始合并申报了,并可以直接网上提交。
? 北京市2023年“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开始啦!
?“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数电票、税务数字账户热点问题
?数电票查收查验攻略来啦!
?数字账户下如何操作发票抵扣勾选?
?税务数字账户点开空白没有反应,如何处理?
?数电票常见操作问题解答(第一期)!
?税务数字账户勾选遇到问题怎么办?
?用票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退税发票勾选操作?
7月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发布
?7月申报期用得上!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样办
?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问即答
最新政策
?税务总局发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三部门发文明确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案通报
内容概述:
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前期,北京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纳税人贾彦江在北京某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处任职且未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贾彦江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贾彦江仍不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贾彦江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01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贾彦江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请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基础上,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二、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前期,上海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上海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潘啸涛未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未据实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潘啸涛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潘啸涛拒不申报2019年度和2021年度汇算清缴、拒不如实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对潘啸涛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33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潘啸涛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税务机关将对以往年度个税汇算情况进行抽查,请纳税人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对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三、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前期,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某置业公司管理人员刘戚未据实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刘戚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戚拒不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对刘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32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戚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请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对于经税务机关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将会被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四、福建省龙岩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案件。前期,福建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福建省龙岩市某置业有限公司高管赖开锡未据实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未办理2020年度、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赖开锡在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0年度、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赖开锡拒不办理更正及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福建省龙岩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赖开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6.64万元。税务部门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赖开锡仍以各种借口拒不缴纳。税务部门遂将该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当地法院冻结了赖开锡全部银行账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等资金账号,并发出限制消费令。目前赖开锡已缴清了全部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福建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请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的基础上,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五、安徽省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吴思豪少缴税款案进行处理。近期,安徽省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进一步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吴思豪少缴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吴思豪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210.57万元。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思豪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76.75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思豪已按规定缴清税款、罚款、滞纳金。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不断提升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数电发票
内容概述:
自六月底税务数字账户上线以来,我们通过收集纳税人从各渠道反馈的咨询问题,目前大家咨询最集中的还是关于用票勾选和申报进项比对的相关操作。接下来,我们将带大家了解一下本周咨询频率最高的三个问题:
问题一
问:电子税务局如何勾选认证发票?
答:目前大家对于电子税务局如何勾选认证发票的问题关注度仍然较高,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曾经推出过专题的操作指引,您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1.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指南来了!
2.税务数字账户勾选遇到问题怎么办?
问题二
问:纳税人若需要一次性勾选大量发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模块界面默认显示20条数据,如何操作可以一次勾选更多发票呢?
答:纳税人可在【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模块页面下方,选择“条/页”功能,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适合的单页显示条数,最多可支持“100条/页”;
纳税人如需勾选全部发票,可用在【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模块下,选择“全部勾选”功能,在弹出的确认勾选框内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完成勾选;
纳税人还可选择“清单导入勾选”的方式,在【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模块下,通过填写并上传《发票抵扣勾选导入模板》完成勾选。导入完成后,发票状态会变更为“已勾选”,若有其他发票需要继续勾选,仍可选择使用此功能进行导入,或者逐条点击勾选。注意,此功能不可重复导入已勾选的发票,否则会提示失败原因为“发票已勾选,不可重复勾选”。
问题三
问: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报表时,使用“一表申报”功能,发现进项数据无法正确带出该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填报当前所属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报表时,使用“一表申报”功能遇到进项数据无法正确带出,可尝试以下两种方法:
方法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界面,依次点击右上角“刷新”及“一键读取”按钮,带出正确数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如出现申报失败的提示,可返回申报表界面,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重新加载数据,检查无误后进行申报;
方法二: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界面,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照实际情况,手工填写或修改申报表相应栏次,修改正确后点击申报即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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