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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残疾人创业就业税费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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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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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7 10: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汕头税务
标题: 收藏!残疾人创业就业税费政策汇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c2MDMzMw==&mid=2247566514&idx=2&sn=2dfd3428ef670ce086b50bd2943035f9&chksm=9738b0d0a04f39c6b5582b41e735ef16877e444f3e47dbd7bf8e2f078db3dd0c34e2227f0fb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13 19:01
二维码: -


政/策/汇/编
残疾人创业就业
税费政策
  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的税费政策,为他们撑起了一片梦想的蓝天,下面让我们共同了解一下扶残助残的那些税费政策吧!
1.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就业创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3.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 (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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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任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
6、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6.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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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扶残助残,税务相伴。推进助残扶残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残疾人与残疾人用工企业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推动汕头市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汕头税务一直在努力。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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