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365
Tax100会员
3313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天津
›
【征期提醒】7月征期仅剩2个工作日,本月申报请关注这些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08
|
回复:
0
【征期提醒】7月征期仅剩2个工作日,本月申报请关注这些政策!
[复制链接]
天津政策君
天津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012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积分
20126
发消息
2023-7-15 00: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和平税务
标题:
【征期提醒】7月征期仅剩2个工作日,本月申报请关注这些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Q4NjcwMQ==&mid=2247521429&idx=1&sn=a5d4307d5a6f028321b208dcbfd2390b&chksm=9f40d957a83750415941d76d5c63346b92b4edaa38defafef5596722289316caf32ff097603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14 16:48
二维码:
-
7月征期提醒
7月即将过半
征期也接近尾声
本月征期截至
7月17日
距离征期结束
仅剩
2个工作日
6月21日--7月19日
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7月1日--7月17日(按月)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海上石油矿区使用费
7月1日--7月17日(按季)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1月1日--12月19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1月1日--12月31日
车船税
印花税
单位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缴纳。偶然发生业务的,也可以按次申报缴纳。个人应税合同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经常发生业务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
具体日期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每月9日发布在“天津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上的《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所公布的成交价款结清时限为准。
注:
1.石油特别收益金、国家留成油收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按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2.上述日期如有变化,以届时通知为准。
√
7月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明确
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
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更多相关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问即答
√
季度预缴关注小微企业所得税新政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 7月、 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查阅相关合辑??
/ 优先选择“线上渠道” /
临近征期结束,办税服务厅业务较为繁忙,我们推荐您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相关税费业务。
我们建议您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APP等渠道办理业务。
如您需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您可选择天津税务APP、津心办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申报缴费。
操作指南
?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操作指南来了!常用APP为您一“网”打尽
/ 预约办税 即来即办 /
如您确需办理涉税业务,您可通过“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进行预约。请您
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
,我们倡议“今天约、明天办”,“分时来,办即走”。
微信预约办税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微信预约操作指南请收好
“津税通”预约办税操作指南
如何进行预约办税——“津税通”操作指南
感谢您长期以来的支持
我们辛勤努力 盼您非常满意
更多精彩内容
尽在【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
来源:天津税务
长按关注
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河北
海南
广西
黑龙江
山西
江苏
税收刊物
上海
湖北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