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44
  • Tax100会员 33156
查看: 189|回复: 0

淄税课堂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二)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3-7-14 11: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淄博税务
标题: 淄税课堂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E0NDgyOA==&mid=2653203220&idx=1&sn=a448a4443ad1c01867254bfa2f622b36&chksm=80294bc7b75ec2d129bf2b193f4135e6525cacf7ae4e0c222e2b10f28e30cfa38b9502cc594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12 17:31
二维码: -



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如果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淄税课堂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一)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100_168930544842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