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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服务 促规范 稳增长丨提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在7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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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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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2 01: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揭阳税务
标题: 优服务 促规范 稳增长丨提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在7月享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jAxNzUwNg==&mid=2247551093&idx=1&sn=8197bc008f8ded21fe2fb0999e0fe688&chksm=e900fdf8de7774ee17f247963f233dd1d4896340cf48eacc6caddedcdcc33c5acd18acb4deb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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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1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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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使企业进一步提前享受到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相关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或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划重点:《公告》允许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就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即在原有10月份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享受时点的基础上,再新增一个享受时点,将企业享受优惠的时点再提前3个月。
享受方式有哪些?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或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那么,留存备查又包括哪些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
7.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
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选择预缴享受的企业留存备查)。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涉税疑问,欢迎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者关注“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得更多税收政策信息。


往期链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编发: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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