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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优惠政策落实操作指引——“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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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1 14: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辽宁税务
标题: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优惠政策落实操作指引——“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zU4MzIxMw==&mid=2247532087&idx=1&sn=efffa403b458dc6b6b7fdf0fc0e0e5a7&chksm=97121cb5a06595a358422ec8412ec5658bdd9fbde9597e476f2ad7ac78a176672d3b902aeac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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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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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为纾解企业困难,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为方便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更加便利的享受优惠政策,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持续优化升级,下面为您带来“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在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指引。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

--政策内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变化

扩大适用主体范围。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次减免优惠继续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无需额外备案。

--优惠减免操作

适用政策纳税人进行“六税两费”申报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信息自动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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