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43
  • Tax100会员 32640
查看: 157|回复: 0

西税之声第五十一期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3-7-11 12: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西城税务
标题: 西税之声第五十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E5NTkzMA==&mid=2653071829&idx=4&sn=bfa2d0d1eb702b855759a37635c95751&chksm=813aa5e0b64d2cf6cc57c4310ab763871742d6bb665dbb55e79cf45a2919ad02a12ec02613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11 10:30
二维码: -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西税之声





操作指引
内容概述:
进入征期啦,我正打算申报,但遇到了几个税务数字账户勾选相关的问题,该怎么办呀?
您不用着急,请问都遇到了哪些问题呢?
我收到了一张发票,想要进行勾选,为什么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模块查询不到?
遇到此种情况,您可以先核对一下查询信息是否选择正确,例如: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是否为负数等信息。
如以上查询信息填写正确,您可以排查对应发票是否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
操作步骤请查看正文相关步骤。
除此之外,您也可以排查一下发票状态是否为“已勾选”
操作步骤请查看正文相关步骤
哦,原来是这样!那我可以撤销已勾选过的发票吗?要怎么操作呢?
如果您只是进行了“抵扣勾选”的操作,未进行“统计确认”那么可以通过如下操作撤销勾选
操作步骤请查看正文相关步骤
如果您在完成“抵扣勾选”后,又进行了“统计确认”的操作,那么您一定要注意先完成“撤销确认且撤销统计”后,再进行撤销勾选的操作。
操作步骤请查看正文相关步骤
在我完成抵扣勾选的统计确认后,可以打印统计确认情况的汇总表吗?
当然可以,您可以按照如下操作指引进行操作,建议您使用IE (11.0版本)、Edge(84版本)、Firefox(83版本)、Chrome(84版本)、Safari (14.1版本) 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操作步骤请查看正文相关步骤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得抓紧去申报啦!
不客气,关于税务数字账户的相关问题,您也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社保缴费
内容概述:
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办理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密码重置业务操作方法如下,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服务热线:4007112366。
1.功能说明
本功能是为方便用人单位,提供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密码的远程渠道重置功能(暂不支持“代收单位”)。用人单位忘记申报密码后,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重置,即可通过该功能自助完成密码重置。新登记的用人单位也可通过该功能进行首次获取申报密码。
2.操作流程
①电子税务局登录
用户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业务办理”方式进行登录。
②社保业务进入
用户选择“我要办税”里的“社保”功能图标进入单位社保业务首页。
③密码重置功能进入
用户点击左侧的“社保费客户端密码重置(首次获取)”菜单进入密码重置功能。
④密码重置
用户输入新的申报密码,并进行密码再次确认,确保两次密码相同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重置。密码重置成功后,用户即可使用新的申报密码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申报密码规则为:可输入长度限制为8-20位,且至少由字母、数字和符号中的两种组合。






金融专题
内容概述:
问:我公司是金融企业,在交易时约定是以港币结算,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如何确定汇率?是以我公司向其支付港币时的汇率,还是代扣代缴申报时的汇率?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按季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人民币以外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扣缴义务人来说,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ND

下期见
推荐阅读
▲  西税之声合集
816_168904954800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